为进一步加强德惠市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有效解决现有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问题,根据财政部财防[2011]330号文件《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吉公办字[2016]48号文件《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德惠市消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德惠市消防大队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计划
征召合同制消防员10名(其中驾驶员2名、消防员8名),在德惠市振兴街小型消防站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上岗后执行每日24小时消防站执勤、训练和定期轮岗休息制度。
二、选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退役军人、消防员优先。
2、德惠市户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消防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员持有B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以市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为准)。
(二)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邪教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德惠市消防大队(德惠经济开发区松柏路21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3张1寸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照片,现场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在接待报名时同步进行,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允许报名。
(二)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项目共四项:5×10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3000米(3000米跑为基础项,如此项不合格则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体能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每项满分为25分。评分标准参照消防中队体能测试评分表进行打分。单项低于12分予以淘汰,四项总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由德惠市消防大队组织考核,并将体能成绩进行排名。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应聘者当场答题,主要考察语言交流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四)体检
体能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用
1、根据测试考核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全封闭培训2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德惠市就业服务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德惠市消防大队负责聘用人员使用、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德惠市消防大队提交离职申请;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不胜任本职岗位的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760元/月。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享受消防大队其他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选用工作由市监察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德惠市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7383119。(注: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