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本市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本区户籍人员优先安排。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dmqwnb@126.com)报名,邮件标题备注“姓名+应聘普通雇员”,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86号大院内3楼(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四)报名资料:
1.《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单位证明、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均可)、专业技术证明等。
以上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
(五)资格审查:区委农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短信通知并发给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6-5111013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