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主管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招聘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
4.招聘单位主要职责: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本市环境监测工作,统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
2.岗位职责: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开展污染源调查与环境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招聘数量:1名
具体情况见附表《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请参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17日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tj.gov.cn)和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tjemc.org.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相关证书、佐证材料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方式: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与科研实验中心915室(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发放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检、考察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考核分数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主考官考核评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核分数及进入体检名单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tj.gov.cn)和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tjemc.org.cn)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指定并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等原因致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tj.gov.cn)和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tjemc.org.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1
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呈报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主管单位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 |
招聘条件 |
参加考试类别 |
招聘部门电话 |
是否 | |||||||||
主管单位 |
名称 |
代码 |
经费 |
招聘 |
名称 |
代码 |
岗位 |
代码 |
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文字综合类、财会类或计算机类) |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全额拨款 |
1 |
专业技术岗 |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 |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开展污染源调查与环境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
1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科研类项目研究。 |
87671749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