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30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四)熟练操作电脑及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五)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思想品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认真踏实,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记录。
(六)家住东城、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2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东营市沂河路619号西楼201室)。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点击“下载中心”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位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本人页和索引页。报名人员需缴纳费用70元。
四、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与东营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同等岗位待遇执行。工资3230元每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报名电话:0546-8056016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东营市委宣传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