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日常办公应用软件;
4、具有北京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财务会计岗位(1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类、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
(2)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3年以上在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熟练运用财务工作常用软件;
(5)35岁及以下。
应聘人员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的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
2、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技术岗位(2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物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熟悉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趋势;
(3)具有一定的科技项目研究和管理工作实践经历或从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具有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撰写较高水平研究报告与工作报告的能力;
(4)35岁及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5月30日前,将应聘报名表及应聘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1-2篇主笔文章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kzp@htrdc.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及应聘材料等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联系号码”。
2、资格审查。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高技术中心网站(www.htrdc.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
3、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原则上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4、考察体检。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5、公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说明
1、请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3、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阳
电话:010-68339089
电子邮箱:gkzp@htrdc.com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