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戏剧艺术,愿意从事文化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有:剧本文学编辑、舞台监督、服装技术、舞台效果等15个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9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6日
2.报名方法:社会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报清楚。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专业说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个人简历以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人艺人事处(包裹请注明“简历”字样),或交送到北京人艺收发室。未填送《报名登记表》将不予受理应聘。
3.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程序
采取综合能力测试(部分岗位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特点不同,部门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合上述成绩按1:3的比例进行综合选拔,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安排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六、公示及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凡经资格审核或专业考试、考察后未被录用的人员,简历及附带材料恕不退回。
2.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5255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
收件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人事处赵老师
邮编:100006
监督电话:65246789转2056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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