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所有招聘人员均需安排执行110值班(工作日晚上,周末24小时)。
(一)代理书记员6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至C级别者分别加5分、3分、2分;3.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60字/分钟以上。
(二)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10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40字/分钟以上;3.执行辅助岗位代理书记员除需负责实施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外,还需兼顾刑事押解、法庭警卫、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4.有一年以上法院执行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加2分。
(三)司法辅警8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素质好;2.退伍军人、公安专业及有经验者优先,并分别加5分、4分、3分。
(四)文秘2名
1.中文类、新闻类、法学等相关专业,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4.有法院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加1分,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一次性分别加10分、5分、3分(所有提交的文章只以发表的最高级别加分1次)。
(五)会计1名
1、财务、会计、金融相关专业;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3.有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4.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5.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
(六)基建辅助1名
1.不限专业,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网络管理员1名
1.网络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八)文员1名
1.不限专业;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其中交通补贴300元待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后再予发放)。奖励性工资人均12000元/年,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2019年5月17日(公告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gzjkqf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官网下载),请注明报考岗位,未注明的视为未报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代理书记员岗位、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打字速度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司法辅警岗位采取笔试、体能测试(3公里跑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文秘岗位、会计岗位、基建辅助岗位、网络管理员岗位、文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将调整实际招聘人数,且招聘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1/3。
3.代理书记员岗位、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和加分计算;司法辅警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20%的比例和加分计算;文秘岗位、会计岗位、基建辅助岗位、网络管理员岗位、文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计算。根据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5(招录3人以上岗位)或者1:2(招录3人以下的岗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应聘代理书记员岗位、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岗位、司法辅警岗位的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体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应聘文秘岗位、会计岗位、基建辅助岗位、网络管理员岗位、文员岗位的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如果录取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录取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请考生扫描二维码加入报考微信群,入群后按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的形式备注群昵称,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指定岗位工作。
十、用人方式及薪酬待遇
1.用人方式为派遣制,应聘人员与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派遣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两年。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全额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全额发放。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375993,林万翔、姚辉。
E-mail:gzjkq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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