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荔城区医院、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残疾人证受理窗口A岗工作人员各1名,B岗工作人员1名。
(二)待遇:①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②月工资为2500元(含加班、餐补、“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经年度考核优秀,绩效工资为2个月工资的100%,考核合格,绩效工资为2个月工资的80%;食宿自理。③被聘用人员将由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三、岗位职责
荔城区残疾人证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完成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证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协助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其他相关的工作;
4.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残疾人工作;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荔城区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包括常用办公软件使用);
5.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new.ptrc.com.cn/)和残疾人在线网站荔城版块(http://pt.1203.org/521/index.jhtml)和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4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荔城区政府大院7号楼1层);
4.报名者需持的相关材料:①《荔城区残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③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④学历证书;⑤其他相关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完退还报名人员,复印件留存。
(三)面试
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接到区残联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到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量化考核面试,评分标准及需提供材料参照《荔城区残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表》(附件2)。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聘用生活能自理的肢体三、四级残疾人。
(四)公示
面试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公示期内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区残联将通知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岗位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
(六)资格复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和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复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将由第三方(福建省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招聘派遣合同,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上述各环节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从岗位报名人员中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
残疾人证窗口受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残联组织实施。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由福建省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派遣到我会工作;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合格者,呈报理事会研究后,通知福建省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6920988。
3.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咨询,咨询电话:0594-6920988(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联系人:朱先生。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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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