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主动,态度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本科: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林、园艺、植物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农业经济管理、蔬菜学、果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土壤学;
5.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截至2019年5月15日)或长兴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需经常下乡、防台防汛需值班,建议男性。
二、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到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兴县供销社组宣人事科(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西路58号农商银行原行政大楼7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5.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通过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6.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以实际人员为准。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通过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7.体检、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8.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
四、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轶煜电话:15257251119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卢宏江183672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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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