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更合镇建设房产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村镇市政工程立项审批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理。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9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35号更合镇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757—88848838。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近两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③如实填写《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848838。
附件:
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