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至7月6日(星期五)中心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二(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2幢18楼1804),联系人:小邱、小章,联系电话:2388102。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6月2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提供申请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并填写《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要求。
(一)笔试考试范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基本政策法规、基本公文写作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基本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计算机应用操作考试范围: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技术、办公系统操作、数据库等,上机时间60分钟。
(三)划定合格线:笔试成绩的合格线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划定,并与笔试成绩统一对外公布。
(四)加分办法
1.受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受省级表彰的加1.5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受县(市、区)级表彰的加0.5分(需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复印件),按最高级加,不叠加加分。
2.从事国土(含矿山企业)、住建(含房地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岗位等工作一年以上的加2分(不足1周年的不加分)。
3.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加1分,第一学历为研究生的加2分,在职教育的不加分。
4.可申请加分的专业:测绘类专业报考不动产登记岗位A可加8分;图书档案学类专业报考不动产登记岗位B可加8分。土建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镇规划、建筑(学)、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专业报考专业不限岗位可加3分。以上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具有以上两种专业的,不予叠加加分。
5.复员退伍军人加2分。
6.服务期满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社区服务生”加2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计加在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操作成绩之后、面试之前。申请加分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9点。
(六)考试科目时间具体安排、考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70%,计算机应用操作成绩占30%,加分另计。
(八)面试
1.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应用操作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成绩、加分情况、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zyj.longyan.gov.cn/)上公布。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以中心综合科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2幢17楼)。
(九)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分数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是否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顺序确定。
2.体检对象需在面试结果公布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晓体检结果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法按时提供体检报告者,不予录用。
6.体检合格但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核对象。
2.拟聘用考核对象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我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工资等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给予正式录用者工资待遇按《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享受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及“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试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总成绩、拟聘对象将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gtzyj.longyan.gov.cn/)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