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是由福州市司法局建设,面向广大群众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精神文明创建、考勤考核管理及公文、文稿、材料的起草、信息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1名法学专业;其余2名专业不限;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计算机系统操作及运用。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五、薪资报酬、奖励
(一)基础报酬:单位(元)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考勤津贴 其它津贴 合计
1500 1070 200 300 3070
(二)享受五险一金、年终考勤奖金等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8:30-12:00,14:0-17:30 (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截止日期:2018年7月6日。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后楼附属楼)
(四)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
咨询报名电话:87827822、87821923转分机812(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