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10人。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参加非法组织,无获刑、劳教、收容等不良历史记录;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即为1979年3月5日(不含)后出生);
4、身体健康,视力达到4.5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退伍军人优先录用(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天河区沙河街濂泉路11号沙河地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联系人:谭凌宇;电话:17688844436)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荣誉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原件,填写好《河地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辅助队员报名表》
5、初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6、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6。
2、笔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笔试、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实。
三、体检
依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负担。
四、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最终招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信息网和沙河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予以试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工资(2400元/月,依照《沙河街执法队辅助队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后50元/月)+加班补贴。合同期内依照广州市社保政策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沙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