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卫计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从化区卫计系统的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医护药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5名。
1.区属医疗机构:区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招聘医技人员30名。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和城郊街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招聘医技人员41名。
3.乡镇卫生院:太平镇、良口镇、鳌头镇中心卫生院;吕田镇、温泉镇卫生院;太平镇神岗卫生院、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温泉镇灌村卫生院,共招聘医技人员104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7、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报名点及考点。
分别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报名点;考点统一设在广州市从化区域内。
(五)招聘职位和聘用岗位。
1.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涉及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9个专业。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职位)表》)。其中以下职位属于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职位(已在附件1中作相应备注):
(1)影像类的相关职位;
(2)中医类的相关职位;
(3)临床医学类的精神病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的相关职位;内科副主任医师职位。
考生在报考区属、街道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招聘职位时,请分别对照《岗位(职位)表》中的1-2表(《广州市从化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1-3表(《广州市从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和1-4表(《广州市从化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报考条件进行报名。
2.聘用岗位。
报考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职位的考生,待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均合格后,按其所报考职位进行聘用。
报考街道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职位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笔试和面试分数均达到60分以上,需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分别对应广州市从化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总表)》(详见附件1-1)中相应的招聘岗位和岗位代码现场集中填报招聘岗位志愿表。如果体检和考察均合格,将按照填报岗位进行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学历和年龄条件: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对于紧缺专业职位,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度放宽如下:
本科以下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准入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10日止。
(二)各职位的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等9个类别的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60%、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40%。各项成绩和折算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或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招聘职位要求高级职称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1)中山大学南校区熊德龙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2)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体育馆602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3.报名要求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持事先填写好的《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在一个报名点报名、限报一个与个人条件相匹配的职位,如条件不符,不予报名。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7、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证书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没有上述凭证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另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需提交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对于首次报名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非紧缺专业职位,将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取消或作相应调减。对于首次报名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职位,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考生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从化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9个专业类别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对于按笔试1:3开考的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对按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进行笔试开考的紧缺专业职位,依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公布。
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现场交由考生签收。
(五)现场填报志愿。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进行现场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对照《广州市从化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总表)》中的相应岗位填报招聘岗位志愿表,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填报志愿时,如果有考生自愿放弃,则按照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依序进行递补。即:
考生选择服从统筹调配,如有综合成绩排序在本人之前的其他考生放弃自己填报岗位的聘用资格,可以依序参加轮候递补。
考生选择不服从统筹调配,视为放弃其他考生填报岗位的依序轮候递补资格。
(六)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广州市从化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总表)》中相应岗位的体检对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含复查)或体检人选自行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1.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广州市和从化区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3.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4.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新聘用人员占编不入编,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在服务期满后可以在从化区卫生计生系统内流动。
5.新聘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以享受我区公租房租赁相关政策;凡是符合从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办资格认定,并在购房、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6.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其中:属于紧缺专业职位的聘用人员还需约定从事本岗位工作满5年以后才能申请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
(二)新聘人员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学校证明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20-3790633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投诉电话: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020-87962804。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位)表(1-4).xls
2.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zip
5.从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填报志愿表.xls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9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