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男女不限,户籍不限(本市户籍优先),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有环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应聘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305办公室(市暨阳东路313号)。
3.报名方法: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与审核
面试合格者按规定进行体检,提供体检合格单,审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聘用办法
聘用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在本单位。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12-56868712
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