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和公平、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聘、统一进行考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有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的、具有我县户籍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下列条件:
1、本县区城镇户口;
2、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明礼貌热情待人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设施管理3名,公共物业管理3名。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5月31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址: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2、初审:个人提出申请,提供所在地社区(乡镇)出具的身份证明,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核查。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由低到高录取8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用人单位通过核实进入面试人员相关信息和成绩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8名,直接进入面试录用。
面试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15:00-1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7、公示及聘用: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漳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退出、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择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咨询电话:18194268855、14793736272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