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工会协理员、出管员、退管工作人员、就业管理员,共6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社区服务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计算时间,以招聘公告公示之日为期)。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按照冲口街三中心一队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冲口街党政办(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五楼),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81892697;
3.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冲口街招聘三中心一队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按笔试成绩1: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该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首次合同服务期为3年,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冲口街办事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