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984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后出生的,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4)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职位的须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中教育:报考公办学校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毕业证,报考民办学校玉潭学校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具有相应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
(2)小学教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
3.不予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
(2)在读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至22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五楼中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A.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半年以上);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B.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的须提供:①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②《普通话等级证书》;③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C.报考人员填写并上交《桃江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公办学校岗位按学科报名,不具体到校。民办学校所有岗位报名至学校具体岗位。
D.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取消或核减的职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2.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一天,考生到桃江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内容。
笔试成绩公布:桃江公众信息网。
(2)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纳入复审范围。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9届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
(3)试教(满分100分)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试教对象。试教名单公示后,试教入围人员放弃试教资格的,试教名额不递补。参加试教的人员与职位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试教,设定合格分数线。
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当堂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评委当场评分、亮分。
3.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入围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为入围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递交《桃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5.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人员,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公办学校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岗。选岗结束后,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9月1日以前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岗适应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生办理手续前必须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因怀孕暂不能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一同进行选岗,但需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6.其他事项
(1)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选岗后自动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递补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为递补对象。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3)待遇。享受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全额事业事业编制教师待遇。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4)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在桃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招聘到乡镇任教的教师,须服务3年以上才能申请跨乡镇调动。
(5)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桃江公众信息网上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有任何造假、欺骗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二)少数民族考生的录用按县编委办相关会议纪要执行。
(三)未尽事宜,由桃江县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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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桃江县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