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兴县农业农村局拟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兴县2019年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查看:《2019年山西吕梁兴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户籍不限;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应届毕业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8)本县在职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待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6月10日8:00至6月14日18:00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5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6月14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14日18:00至6月15日18:00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以上须进行笔试,不达5:1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6月18日8:00---6月19日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8:00至6月19日12:00。改报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6月19日18: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考务费:5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6月1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提供。
4.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以上须进行笔试的,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20日前到兴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在笔试后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告,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以上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三支一扶”项目服务期满已经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人员凭证书报考,无证书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公布。
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公示。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等媒体。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若不进行笔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有笔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如无笔试环节,则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若不进行笔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考察结束后,须根据书面通知将本人档案限期提交县人社局人事档案股审核保管,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查证属实并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安排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五、咨询
兴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58-6322389
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58-63277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