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成都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位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太平镇,紧邻龙泉山脉中段,与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区距离19公里。医院占地面积12368.16㎡,建筑面积16300㎡,业务用房6074.8㎡。是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及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定点医疗机构。是天府新区首批加入“成都市120急救网络医院”的卫生院。医疗服务覆盖50多平方公里,服务于20余万人口。
现有职工110人,编制人员79人,聘用人员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8人。具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1人。医院开放床位110张。
开设有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儿科、中医内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针灸科、妇产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等15个临床、医技辅助和公卫科室,22个专业。
配备有国产鱼跃牌电子计算机X光机(DR)、全自动五分类血球分析仪、深圳迈瑞牌彩超、12导联心电图机、中日合资富士能电子胃镜、麻醉机、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培养箱、电子阴道镜妇产科手术监护仪、电脑脉冲治疗仪、中药熏蒸治疗仪、多功能红外线治疗机、耳鼻咽喉多功能内窥镜等设备。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口腔专业以及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行政楼2楼)。
3.所需材料:
(1)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彩色证件照等个人相关材料,到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现场登记报名。
(2)应聘人员到现场如实填写《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40分)、业务能力(30分)和综合素质(30分)三部分。
2.笔试时间:电话通知。
3.笔试地点: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
4.笔试成绩公布:于考试当日15:00在行政楼院务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5.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
7.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按照评分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并取平均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录取
每个岗位只录取1名,报名人数超过三人的,在笔试环节按同一岗位招聘数1:3进入面试环节;应聘者总成绩原则上需要达到60分,按照总成绩最高分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当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负责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岗位中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府新区官网(www.cdtf.gov.cn)和“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877284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
本公告由成都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现场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太平镇罗家堰街26号
咨询电话:028-85661817、028-85661813(院办公室)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