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9人,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美术教师2名。如相关学科职位有空缺名额,则该学科职位的空缺名额用于其他学科职位招聘,按语文、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体育、美术的学科顺序相应增加安排1个名额,如仍有空缺职位,继续按该办法增加安排招聘名额。
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要求等见附件《2019年上杭一中、上杭二中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具备符合各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职位表》)。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9日至2001年5月29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截止2019年5月29日,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上杭一中校办室,联系电话:0597-3842435、0597-3998928、13850671663;个人简历投递邮箱:zjq3119@163.com、lth663@163.com。
(二)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供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
3.经上杭一中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上杭一中、上杭二中相关职位的,均由上杭一中负责报名并初审),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下载中心下载,网址为: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xzzxrsj/,以下统一简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1张贴体检表)。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上杭一中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送县教育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或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加分申报
符合我省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主要为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如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等),在报名时间内(即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9日的正常上班时间),由本人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考试的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语文、数学、物理、地理、历史学科教师职位中如有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关职位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相关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上述职位如报考人数未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以及报考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⑴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由县教育局组织,采用“学科解题”的形式,即以高考考题为主要方向的学科解题。
⑵面试(满分按100分计):语文、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各职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所报考学科职位教育教学方面的认识理解及相应的基本专业知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⑶面试设定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学科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学科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未达相应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⑷考试总成绩计算: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不要求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有笔试加分人员所加分数计入总成绩。
3.具体的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的考试准考证为准。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学科职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相关学科职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职位不要求笔试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2.组织体检。
⑴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⑵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进行(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⑶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⑸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核对象须按上杭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并提交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因个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一)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学科职位招聘人选。
(二)招聘人选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三)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杭委发[2017]8号)文件有关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受聘对象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聘用5年内,由县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在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3.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按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规定处理。
(三)如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已办理正式招聘手续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7123(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3884369(上杭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六)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上杭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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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杭一中、上杭二中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职位表.xls
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