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linxd2012@126.com(邮箱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应聘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秀屿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94-6793935。邮政编码:351146。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人民政府文化馆3楼秀屿区卫生健康局315室。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总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4、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所有复检均应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三)体检组织:由秀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秀屿区卫健局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和递补
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分别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秀屿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用人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由秀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6793281。
(四)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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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秀屿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秀屿区医院招聘岗位表.doc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未发布)
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