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子弟学校2018年合同制小学教师招聘方案
湘潭大学子弟学校是湘潭大学独立承办的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位于湘潭大学校内,环境清幽,文化气息浓郁。2006年度被评为湘潭市示范性学校,实力雄厚,教育教学质量优良,在湘潭市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地位。根据我校子弟学校办学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小学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湘潭大学子弟学校2018年合同制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和湘潭大学子弟学校网页(http://zx.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上传,2018届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11日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示,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教: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0倍,则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含本数,下同),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仅作为面试试教的入围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成绩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的“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合同期内),聘期内享受子弟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3848、18670909050(邹老师)
附件:湘潭大学子弟学校2018年合同制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一览表.xlsx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