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精神卫生事业,关爱精神病人并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3、身心健康;
4、根据市卫健局有关文件精神,凡我市卫健系统正式职工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合同制人员招聘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6月14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办公室(门诊综合楼三楼)
3、联系电话:0731-87822517
4、请考生在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原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未发毕业证的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3份)。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临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护理岗位开考比例为1:3。
2、理论考试
(1)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10:30;
(2)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住院楼一楼会议室;
(3)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比例不足1:2的职位等额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8日13:00时开始;
(2)面试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专业技能操作考核
(1)考核时间2019年6月18日14:30时开始;
(2)考核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示教室。
5、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精神科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对象以职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6月19日8:00开始。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不超过三次。
六、公示
对拟聘对象在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单位签定《编外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护理岗位应届毕业生在本年度内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行政监督指导电话:0731-87883768(宁乡市卫健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13507443998(纪检组长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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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