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32号)和《漳平市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将我市2018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高中语文教师:1名
2.高中物理教师:1名
3.小学数学教师:1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2.报考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应聘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②应聘小学数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已取得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
招聘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须经报名、笔试、体检、考核。
1.报名: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加分政策按省公布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8年7月17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报考普通高中、小学教师岗位:根据省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出现体检和考核对象不合格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的选聘顺序: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学历较高者→优秀毕业生→少数民族者→专业成绩高者。
5.体检和考核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具体招聘对象请关注漳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材料审核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25日
地点: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7532452)
3.应随带的材料: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随带以下材料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视同弃权。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网报的报名表一份。
⑵应届毕业生应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习课程及成绩、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网报的报名表一份。
附件:2018年漳平市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表
漳平市教育局漳平市编委办漳平市人社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