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区融媒体建设,现面向社会为丰润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1、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全媒体记者岗6名、播音主持岗6名、全媒体编辑后期制作岗4名(详见《唐山市丰润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岗位分类
全媒体记者(A岗):负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的写稿、组稿,区内重大活动撰稿,外宣稿件撰写等负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的策划、采编工作,区内会议、重大活动的摄像,拍照等。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电视专题片、纪录片脚本写作和电视节目文字编辑工作。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熟练的后期剪辑能力。
播音主持(B岗):负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的播音与主持。要求有较强的现场播报和应变能力,形象气质佳,声音有特色,综合素质高。
全媒体编辑后期制作(C岗):负责电视及栏目的包装、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编辑、策划、采编、制作发布、推广等。要求有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活动的策划能力,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基本的摄影技能,擅长动漫制作、PS或AI、能熟练制作H5;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等信息敏感度高、把握能力强。
三、招聘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9年毕业生可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司法处理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初审、考试、体检、复审考核、公示、聘用等七个环节组织实施。
(一)报名初审
1、报名审核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6月16日下午报名时间截止16:30结束。
2、报名审核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幸福道4号,区就业局院内。联系电话:0315-8065017,报名当天开通)。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材料及复印件各1张(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张)。考生同时上交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
初审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按照岗位的不同,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1、各岗位的考试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全媒体记者(A岗)
笔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各占总成绩5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测试。报考A岗位考生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额达不到3:1比例时,取消笔试直接进入技能测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电视专题片创作能力及电视栏目文稿组织能力。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摄影、摄像操作技能和沟通表达能力。
(2)播音主持(B岗)
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各占总成绩50%。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采用演播室现场试镜的方式,主要考察上镜形象、普通话水平及新闻栏目类节目的播报效果。面试,主要考察沟通表达能力。
(3)全媒体编辑后期制作(C岗)
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各占总成绩50%。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主要考察动漫制作、PS或AI、能熟练制作H5的能力,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小程序内容的创作能力、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新媒体工作经验及分析、理解和沟通能力。
报考A岗的考生参加笔试,报考B岗、C岗的考生待A岗笔试结束后与A岗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统一参加技能测试。而后组织B岗、C岗面试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对不合格项安排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复审考核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区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复审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及受聘人员工作情况选择续聘或解聘。
新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3天内未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上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聘用到播音主持岗位的工作人员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不纳入事业编制,保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聘用到其它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实发1800元(试用期期间工资实发1650元),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聘用人员各项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六、特别说明
1、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和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丰润电视台,智慧丰润手机app、“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丰润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3、此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