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岗位一:新闻摄像2人男性
2、岗位二:新闻采编3人性别不限
3、岗位三:宣传策划2人性别不限
说明:
岗位一因聘用人员将从事新闻广电摄影工作,拍摄制作辖区内电视新闻,包括夜间、台风防汛等特殊天气均需扛摄像器材一线外采,出于安全和单位男女比例失衡等因素综合考虑,此岗位招聘人员性别限定为男性。
岗位二、岗位三无性别限定,专业等相关条件符合者均可报考。
如岗位一报考人数未符合开考条件的人数比例1:3,岗位一招收人数调整为1人,岗位二招收人数调整为4人。
每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政治站位高;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新闻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较强的执行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沟通协调及团队合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限1984年7月1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限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5、中共党员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二)岗位专业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作为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岗位一、岗位二: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设计类、经济贸易类、政治学类;
岗位三:专业不限。
新闻摄影岗位要求热爱新闻事业,文字功底扎实,有摄影摄像基础,熟悉影像、图片处理软件。
新闻采编岗位要求热爱新闻事业,文字功底扎实,对新闻报道有自己的见解,具备较强的新闻策划、组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等。
宣传策划岗位要求热爱宣传工作,文字功底扎实,了解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有一定的新闻策划、活动策划、活动组织等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等。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看丰泽”微信公众号、丰泽区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并接受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1、报名办法:即日起至2019年7月1日18:00,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fzxcb61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书、媒体从业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4)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5)提供个人征信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区委宣传部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需于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到下午18:00,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至丰泽区津淮街中段泉州市第九中学梯形教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两类人员不用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1)取得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设计类、经济贸易类、政治学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近三年连续在新闻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需提供材料如下:一是需提供10篇第一作者、可网上查询的新闻稿件,仅提供“新闻媒体+新闻标题+网址链接”表格,二是需提供新闻媒体从业证明。
凡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证明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考试时间7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以该岗位所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4、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除符合免笔试人员外,其他参加笔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者,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持有中级以上新闻职称等三类人员,优先进入面试;若没有优先对象,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面试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参加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持有中级以上新闻职称等三类人员,优先进入参加体检;若没有优先对象,则笔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若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从本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7、考察:体检合格后,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丰泽区委宣传部负责。
8、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泽区政府网及丰泽区委宣传部公示5天。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丰泽区委宣传部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将根据聘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10、工资待遇:根据丰泽区委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相关待遇执行,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五险待遇等。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5096,联系人:小王、小郑。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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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制外新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