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96号)、三明市人社局《关于核准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63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19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将乐县26所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12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福建省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8.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应聘人员不论是本科还是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都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3月18日-3月24日为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报考招聘研究生岗位的,直接于3月18日-3月28日(不含双休日)到将乐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2019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免笔试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注意事项
1.应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9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除免笔试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4月15日至4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8〕96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面试由将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人选,在应聘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应聘人员与参加笔试人员同时参加面试。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上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五、总成绩的计算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加权计算。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三)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乐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
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将乐县人民政府(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和将乐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办公室,监督电话:0598-232225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2328663。
(三)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将乐县教育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