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共青团婺城区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事考试事业,政治、文化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性别:不限
5、户籍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 年7 月3~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共青团婺城区委(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政府北楼2333室)。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招聘程序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3、人员聘用后,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按照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067593621
共青团婺城区委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