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参加2018年莘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相关专业岗位考试的考生。
(二)招聘条件
1、同去年公开招聘条件。
2、具有莘县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与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莘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门南)。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求考生本人携带去年招聘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招聘原则
1、自愿报名。
2、所选岗位应该与应聘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教师岗位时报考的岗位一致或者和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一致。
3、凡进入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相关专业岗位考试面试的考生(不再面试,直接考察体检)和未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均可报名,最后根据去年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员额不足1:2比例时,再依次降低笔试成绩分数。
4、若应聘初中及高中相应岗位,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面试方式
试讲。
五、考察体检
同《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简章》要求。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考同等条件的在编教师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0635——713776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本公告解释权归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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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