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44人,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执业医师序列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放宽至2018年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以上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本市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实践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可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一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51581608002,13921887387
应聘人员为2018年及之前毕业的,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为2019年应届毕业的,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行政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由医院人事科和监察室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考核
1、临床医技科室岗位:考试考核方式含笔试、面试和实践考核。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面试、实践考核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30%、30%、40%的比例进行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
⑴、笔试:对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本专业基本知识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践考核的人员。
⑵、面试:根据应聘岗位,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⑶、实践考试:对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2、行政职能科室岗位:考试考核方式含面试和实践考核。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实践考核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进行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
⑴、面试:根据应聘岗位,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⑵、实践考试:对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四)体检及录用
根据总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实践成绩、笔试成绩、英语等级等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拟确定为录用人选。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
(六)聘用
1、医院与录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录用人员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来院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对确定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1600060、81608128(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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