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协管员(属编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招聘人数:5名,其中:女性1名。
(三)岗位职责:服从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城市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日常巡查,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职业禁忌性传染疾病。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年龄35周岁(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六)具有泸西县常住户口。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304办公室(县司法局后)。联系人:李焕芬、张宏;联系电话:0873-6634526。
3、报名要求:由应聘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素质,满分100分。
2、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的类型、时间、地点。
(三)确定拟聘人员
依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电脑办公操作技能的人员),面试未达60分的不作为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成绩的高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五、待遇
(一)基本工资。第一年月工资2000元,工作满一年后,视情况增加工资。
(二)休假、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障。试用期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外的费用)。
(四)其他。统一配备卫生监督制式服装。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