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且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男性退伍军人报考KF1901、KF1902职位的,学历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2、在巴州公安系统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人员报考KF1903职位的,笔试成绩加20分。巴州公安系统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情况为准,需提供相关凭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6、前期在巴州范围内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等人员;
7、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确认的方式招聘,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每天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00。周六周天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巴州公安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大厅报名(市内乘50路公交车华山技校站下车向西200米即到),联系电话:0996--2629011、2629012。
提供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9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出具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
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8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须提前30分钟到场。笔试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招聘10人及以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0人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
3、根据总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招聘10人及以下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招聘10人以上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调剂补录,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
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应发工资5040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学历应发工资4966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及高中学历应发工资4615元/月(含五险一金);初中学历应发工资4586元/月(含五险一金);
2、津贴补贴:超时补贴480元/月;
3、提供食宿,并由财政按月提供伙食补助;
4、正常晋升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5、带薪休假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纪律相关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和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lkfq.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6-2629011、2629012
监督电话:0996-211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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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9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