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民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住房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审核工作力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8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区(县) |
职位 名称 |
职位 说明 |
报名条件 |
招聘 人数 |
咨询 电话 |
河西区 |
岗 位 1 |
从事住房保障申请人收入及财产审核等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
1、具有本市户籍;2、男性;3、35周岁及以下;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5、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者优先;6、可适应夜班 |
4 |
28259150 |
河西区 |
岗 位 2 |
从事住房保障申请人收入及财产审核等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
1、具有本市户籍;2、女性;3、35周岁及以下;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5、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者优先 |
4 |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心从事社会公益性活动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4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本市户籍(学校集体户口除外)。
7.具有档案及文案处理工作经验或财务类工作经验者从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文字写作能力好、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的。
三、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实物配租、限价商品房、经济租赁房补贴人员的家庭进行收入财产审核;负责住房保障审核人员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等级评定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受过党纪、军纪、政纪、校(院)纪严重处分或因违纪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行政审查的人员;
4.从事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2019年6月24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住房保障审核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流程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公示。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由河西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六、报名、交费
(一)、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二)、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6月24日开始
2.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进行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应首先填写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缴费金额:45元/科/人。
3.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名额。
5.报考人员报名时在个人缴费前可以浏览、更改信息,一旦个人缴费后将不能再作修改。由于不符合开考比例被取消报考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5日9:00至17:00。
七、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拟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社会工作能力和实务两门。
1、报名并成功缴纳考试服务费的人员,请于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2日24: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试时间、地址、考场号、考生须知等内容。
2、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能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7月18日9: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面试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产生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999年前毕业的由学校开具证明)
(6)优先材料证明:具备优先条件的请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委公章、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就失业证记录、企业缴纳保险记录、原单位证明,其中之一。)。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2019年7月19日10:00-7月23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沟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宣读面试成绩。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至7月26日至24:00
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八、总成绩核算与发布
公布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019年7月31日在报名网站公示面试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指定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公示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十一、工作待遇及聘用
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工作待遇依据《关于完善住房保障审核人员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8〕29号)文件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有体检、带薪年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等福利。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与第三方劳务服务中心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并依据《天津市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办法》(津民发〔2018〕27号)进行统一管理。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