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
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是1993年4月10日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档案馆是服务和支撑上海市科技两委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接收、收集、保管上海市科技成果登记档案、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励档案、上海市科委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形成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档案及资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档案等;开发科技成果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受上海市科委委托,配合上海市档案局对全市有关科技成果档案管理以及市科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为进一步深化档案馆的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工作岗位:
档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专技12级)
(二)工作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2、能独立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上架、保护以及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3、熟练操作计算机做好档案的录入和检索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5、做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任职条件:
1、45岁及以下,档案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过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3、工作热情积极、性格开朗、待人热情;
4、具有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enyuanzhaopin@sstaa.sh.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
(二)资格审查
档案馆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邮件。
(三)面试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档案馆根据职位要求组织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体检
按照各空缺岗位的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的相应名次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7月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老师
邮箱:renyuanzhaopin@sstaa.sh.cn
联系电话:24197851-807
监督电话:23112546
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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