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限2017、2018、2019届毕业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4.报考医师岗位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学历并符合相应执业范围要求;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19年人事代理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19年5月31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四、报名方式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并主动向我单位咨询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时至6月14日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时至6月14日24:00时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点-2019年6月29日9:00时止。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并提交报名信息,信息提交后等待单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
招聘岗位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
五、招聘考核
考核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护理类岗位增加实践操作考核。
1.笔试
卫生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能力考试,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考试后两周内发布,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7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医院通知。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设置实践操作考核的岗位,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4.成绩计算
未设操作考试岗位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0.5+面试*0.5。
设置操作考核岗位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0.3+操作考核*0.2+面试*0.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9年12月底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022-23626131。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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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