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关于2018年暑期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
为缓解东兴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经区人才流动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东兴区属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辖公办学校)公开选调部分在编教师到东兴区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及名额
详见《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学科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014年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业务能力较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区内教师报考需经编制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3.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学科岗位及条件表》(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2014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3年以来通过城区学校公开选调考试已录用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5)未达到省、市、区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
5.凡选调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8年7月9日)。
三、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2-2272032)。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前填写好《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随学校人事干部(带学校公章、学校编制手册和报考者的工资档案、聘用合同)一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2.《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备验。(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认真阅读《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附件中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区教育局人事股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选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4.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依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交纳50元/人笔试考务费。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教师选调;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满分共计100分。
(二)开考比例:选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公布。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njpta.gov.cn/)公布。
(四)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五、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区人社局对拟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由此出现的空额,可递补一次。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考调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相同时,按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优先;如以上均相同,按纳入东兴区教师编制管理时间长者确定;如以上均相同,按年龄长者确定)。
(二)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发[2004]295号)、川教发[2007]102号和川教发[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据的结论为准。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另行通知。
七、选岗
根据公告的岗位,按“高分先选、低分后选”原则,小学学科的应聘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相同时,按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优先;如以上均相同,按纳入东兴区教师编制管理时间长者确定;如以上均相同,按年龄长者确定;如以上均相同,抽签确定),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无论任何原因,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八、考核
聘用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由此出现的空额,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上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由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招考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区人社局审批。保留考调的教师原聘职称岗位等级,不占用招考学校现有职称岗位指标。如今后晋升岗位等级,则占用招考学校现有职称岗位指标。拟调入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以及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空缺,可递补一次。公示结束,各招聘学科的拟调人员由招考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区人社局审批。
凡新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聘学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和参加任何公招考试。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选调纪律。选调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区教师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本简章详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查询,凡与本次选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2-2073226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纪检组)
0832-2248457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1: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学科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2018年暑期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