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需求情况,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招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东城小学、思源学校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名额
1、招聘对象: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招聘条件:
(1)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在乡镇(县直)任教 3年以上的教师;(2)报考初中教师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选聘专业相符;(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
3、招聘名额:59 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10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房县教育局。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学历证书(职后取得本科学历的还须带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服务期、任教学段学科、是否同意报名),《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到房县教育局报名。在填报志愿时,报考者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志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在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开考前一天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凭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仅限此次招聘使用,不作其他任何参考)。
1、笔试。(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规定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以报考学段的教材内容为主,考试定于7月17上午9:00--11:3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选按学科招聘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以讲课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基本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分类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应聘者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亮分公布成绩。
3、考核。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等。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统一按《2018年县直学校招聘在职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教育局派员核查。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按要求到招聘学校参加考核,考核资料由被考核人和原单位提供;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审批、聘用
1、考核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面试、考核成绩4:5:1(以百分制计算)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对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向教育局申报,批准后下发聘用文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现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者,报教育局审批后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3、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考试及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学校招聘考试。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附件:
1. 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
2. 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房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