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及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12333sh.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和东方人才热线网站(www.ejol.com.cn)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咨询电话:64031311。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8年4月21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10:00至16:00,报名地点:徐汇区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五楼第一会议室。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工作证);
3.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
4.户口簿(集体户口携带户籍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简章“其他条件”要求的与岗位匹配的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
7.招聘简章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劳动手册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8.对于外省市户籍非应届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9.1张2寸近期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准备所需材料复印件各1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报名的资格。
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逐一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根据岗位专业需要,增加专业内容的面试题。具体方法和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由面试组织部门确定。面试总分值100分。
招聘岗位因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机会而不足招聘比例的,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其后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考生到指定体检机构体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人才热线”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登记。
政策咨询电话:64031311
监督电话:64049923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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