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兖州区生源或在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在兖州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现在职的兖州区所属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9年7月5日前核发),为兖州区户籍、肢体残疾四级,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济宁市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于7月8日前持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的推荐表及任职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人员网上报名后,于7月8日前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推荐表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于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北路75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院内)南楼三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残疾人定向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6)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7)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镇(街)党工委出具的推荐表及相关任职材料;(8)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的,还需出具户口簿、2019年7月5日前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室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除外。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举报监督电话:0537-3753806
应聘政策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3412116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37-3637607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点击下载>>>
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