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名称:协管员
2、招聘人数:12名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备岗位工作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具有一定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管理。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临沂市户口,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1984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出生),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3日(法定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
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招聘岗位数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聘用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部分)。
咨询电话:0539—8701836
监督电话:0539—2109727
附件:
附件2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