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有失信行为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12房间(地址:泗洪县仁和路5号,联系人:孙慧,电话:0527-86225227)。
3.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报名登记表;④体现个人专业特长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泗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效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hong.gov.cn/)公示7日。在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间,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六)聘用与待遇
1.经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泗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3.聘用人员月工资为25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招聘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9883770(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泗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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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