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长期居住于沐川县城,登记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050人员(男50周岁、女40周岁)、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征地失地农民、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等;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处理能力,能较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应用软件;
4、有团队意识、服从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能稳定从事该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43684199@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1日止。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
沐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1、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沐川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标准相2张,现场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考察:沐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及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沐川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续聘至法定退休年龄。期满自动解聘。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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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