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艺体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艺体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一览表》中“备注”栏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艺体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自愿应聘的毕业生,下载填写《犍为县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艺体教师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后与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学制、所学专业、是否全日制等内容的学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358954043@qq.com。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17:00前(以邮件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犍为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于2018年12月14日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ianwei.gov.cn/)对资格初审结果及相关后续安排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资格初审结果公告时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犍为人民政府网。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考核时间和形式,视报名情况,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与资格初审结果一并公告。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后,由犍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犍为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五)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
考察由犍为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拟招聘人员毕业后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连同《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待查实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因此环节中被取消拟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教体局组织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学校,同一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选择结果经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所选择学校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五、监督
为保证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社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仅此公告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spta.gov.cn/)发布,其余公告均在犍为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者报名后要时常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3-4251503;犍为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33-4239710。
2018年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艺体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