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例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证明文件材料的复印件,于7月31日前送至顺德区总工会秘书科或发送至电子邮箱:156806419@qq.com(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照片恕不退回,对报考者个人资料一律保密。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一楼A75室区总工会秘书科,邮编:528333,联系电话:0757-22830902,联系人:毕小姐。
经初步审核后,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应聘者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总工会网站、顺德区总工会微信公众账号)上公布。
(三)笔试
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少于3名的,由招考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五)面试
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依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员,由区总工会对其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
聘用人员与顺德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水平参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顺组发〔2012〕4号)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四、招考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考信息(笔试、面试、体检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事项)发布网站为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总工会网站、顺德区总工会微信公众账号。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总工会网站:http://zgh.shunde.gov.cn
顺德区总工会微信公众账号:顺德工会
顺德区总工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