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6.保守国家秘密;
7.法律法规或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0日,报名时间截至7月10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chenzhr@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袁小姐;联系电话:0755-23198859。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我部将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暂定2019年7月13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报考对象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考核全程对报考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人员具体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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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