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有其他资格证书或在党政机关有相关工作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15日,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9楼902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南宁市青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招聘具体事宜可到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
2.面试内容: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任测试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核:按德、能、勤、纪、廉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四)体检: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黄若婷电话:0771-582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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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