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累,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西林县户籍或生源地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异地安置人员。
四、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均属企业自收自支合同制工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西林县污水处理厂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招聘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到西林县城市服务中心办公室(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近期生活照1张。填写《西林县污水处理厂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次报名每个岗位仅限40人,报满不再接受报名,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西林县城市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再确定,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体检:按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城市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西林县县城市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及上岗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西林县县城市服务中心将拟确定为西林县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名单在广西西林网(www.gxx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为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西林县污水处理厂招聘工作人员采取三年一签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西林县城市服务中心组织考核,个人能熟悉污水处理工艺、机械设备操作、胜任污水处理工作并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工作期内,聘用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工作单位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努力提高专业技能。聘用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3、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待遇按照企业自收自支执行,工资、五险一金从县财政年初预算包干经费支出。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从个人部分统一代扣。
七、报考咨询电话
县城市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76-86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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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城市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