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从事区行政服务中心全科无差别受理、网上办理辅导员、引导员等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窗口工作,有较好的公众形象,有爱岗敬业和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优先)。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周四)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wsgbzhk@163.com,联系电话:86968373。
三、录用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6日(周五)上午8:30到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409报到并参加面试。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单寸照片2张。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除外)。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为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