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统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人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统计、经济、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或财务等相关专业;
2、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和已取得C1汽车驾驶证者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至7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妥《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黄埔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楼B栋608室提交资料进行报名。
3、联系人:王炎平;联系方式:82378917。
(二)笔试、面试和录取资格
1、笔试:在区统计局会议室进行,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理论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等。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考试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总成绩=笔试(按照笔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面试(按照实际分数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黄埔区统计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穗埔人社[2018]65号文)(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doc
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
广州开发区统计局
2018年7月6日